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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莫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617 来源:宣 传 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明办安排部署,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面做好2021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依据,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文化人,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培养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召开会议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会、推进会和年度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

2.积极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网络的措施、办法。发挥社区作用,建立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教育网络,发挥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学校教育的龙头作用、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社区教育的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旗民政局、团旗委、旗妇联、旗关工委、各乡镇

3.教育、民政、文旅、体育、团旗委、妇联、科协、残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各相关部门培育好本行业本系统内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品牌工作和成功经验,形成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年内每个品牌工作开展三次以上活动,并组织媒体采访报道。旗内媒体对各部门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工作或经验宣传报道,并做好档案资料留存工作。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旗民政局、旗文旅局、团旗委、旗妇联、旗科协、旗残联、旗关工委、旗融媒体中心

4.全旗范围内每年开展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一是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

(二)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广泛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制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二是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留存活动相关材料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团旗委、旗妇联、旗关工委、各乡镇

2.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常态化。一是制定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的年度或经常性的工作安排。二是旗内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中小学校参与率要达到100%。三是留存推选发布宣传“新时代好少年”的情况(媒体报道)和实景图片(反映发布会现场或电视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团旗委、旗妇联、旗关工委、旗融媒体中心

3.组织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是制定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工作安排。二是留存中小学校开展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的情况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文旅局、旗教育局、旗文联

4.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留存活动相关材料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旗文旅局、团旗委、旗妇联、旗关工委、各乡镇

(三)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在中小学校校园、教室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三是开展“国旗下的成长”主题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部署、有成效。四是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旗文明办、团旗委

2.中小学校德育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效果好。一是制定中小学校思想政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安排。二是中小学校开展好思想政治课和共青团、少先队、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团旗委、旗红十字会、旗文明办

3.中小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一是教育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安排。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要有进展有成效。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旗文明办

4.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有措施、有保障。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工作安排。二是确保未成年人按照相关要求接受义务教育,包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各乡镇

5.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和课时安排要求。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

6.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有课时安排、有工作落实。一是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统计本地参与测评的学生比例及合格学生比例。二是实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统计本地按要求完成自评工作的学校比例。三是落实开齐开足美育课程要求,统计本地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的中小学校比例。四是实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提供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

7.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有课时安排、有劳动实践。执行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安排,并留存活动相关材料和实景图片。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

8.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提升网络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旗公安局、旗文旅局、旗文明办、旗网信办

9.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红十字示范校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一是制定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红十字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工作安排。二是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红十字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文明校园的学校参与率达到100%。三是留存以党委、政府或文明办名义评选、认定各级文明校园,以及确定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工作的材料。四是留存加强本地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每年进行督导检查的材料,以及上级文明办、教育部门对本地所属各级文明校园进行督导检查的测评报告。五是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提升行动”有部署、有活动、有成效。六是留存反映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教育局、旗红十字会

10.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一是制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机制的工作安排。二是加强对中小学校安全管理,留存好包括是否发生卫生、安全、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的材料。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四是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霸凌工作,包括加强教育情况、预防措施、处置办法、心理疏导等。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

(四)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1.中小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一是加强家校联系,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二是依托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三是设置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四是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五是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有文字、图片资料。

责任单位:旗妇联、旗教育局、各乡镇

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一是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是否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二是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三是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责任单位:旗民政局、团旗委、旗妇联、各乡镇

3.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一是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工作措施以及提供服务、组织活动。二是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四是组织未成年人到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参观学习。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明办、旗文旅局、旗教育局、团旗委

4.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面询、授课、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一是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二是通过面询、授课、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三是要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

责任单位:旗政法委、旗卫健委、旗教育局、旗文明办、各乡镇

5.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管理,杜绝出现背离主流价值的现象。二是实地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主题内容、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场所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主流媒体是否有关于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民政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文明办、旗网信办

(五)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1.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落实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求,特别是在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专兼职辅导员等方面。

责任单位:旗文明办、旗财政局、旗教育局

2.切实抓好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做好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团旗委、旗妇联、旗文明办

3.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一是制定本地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方面的工作安排。二是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三是实地查看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四是实地查看是否实名登记和查看身份证。五是实地查看是否在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六是实地查看有无未成年上网现象。

责任单位:旗文旅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文明办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一是制定本地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安排。二是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三是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四是校园周边200米内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五是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六是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七是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公安局、旗教育局、旗文旅局、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旗文明办、各乡镇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一是加强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二是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无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旗民政局、旗教育局、旗妇联、旗残联、团旗委、旗红十字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文明办、旗关工委、各乡镇

6.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一是在媒体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的情况和报纸、电视、网络宣传。二是通过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民政局、旗教育局、旗关工委、旗妇联、团旗委、旗卫健委、旗文明办、旗网信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各类考核指标,提高全社会重视程度。要发挥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四结合”教育网络的作用,引导全社会企事业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抓细、抓好、抓实,认真研究、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到基层一线,惠及每一名未成年人。

(三)强化督导考评。旗文明办负责各项任务的督导和考评,组建或合并组建督导和考评工作组,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有效实施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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