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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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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莫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重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旗委重大工作安排,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曝光8期,下发监察建议7份。在“两个责任”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34个;针对“三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向旗委提出工作建议2份;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2份。

(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明确纪委及派驻(出)机构不得分管、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实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述职相结合,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指导。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220名、特约监察员9人并指导督促其履职尽责。在旗直机关、库区管委会等4个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工委。覆盖全旗的监察网络基本形成,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稳步推进。

(三)以“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为契机,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2019年,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13件,处置问题线索352件。谈话函询18件;初核239件,了结173件;立案28件40人,结案18件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科级9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撤职1人、开除公职2人。结案后向旗委政法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对1名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予以免职;向旗审计局制发监察建议书1份。

实行全员办案,整合办案资源,落实领导包案。选派20余名同志参与市纪委监委查办张杰、张永林专案,收缴违纪违法资金700余万元,受到上级领导一致好评。

(四)精准执纪问责,多角度开展日常监督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制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涉及科局6个,科级干部3人。评选清风干部2173人,录入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540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1批次。

(五)聚焦关键问题,深化政治巡察监督

2019年共开展了三轮巡察,涉及党组织26个,发现问题378个,问题线索17件。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向被巡察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反馈。对旗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督查。

(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持续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立案2件4人,“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1人,政务处分1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立案23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问题立案16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三务公开”问题立案2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七)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多样开展警示教育

上报信息被市级及以上外宣媒体及纪检监察内部刊物采用6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7篇,自治区级媒体12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旗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邀请市纪委同志进行专题讲座1次,组织全旗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八)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多措并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调整纪委监委班子分工,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机关运行状态显著改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纪法规,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等等,这些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协助旗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政治监督,强化思想武装,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发挥应有作用。

(二)强化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挖勾连更隐蔽的“保护伞”。紧盯关键环节,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做到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的腐败问题绝不手软。重点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查教育、医疗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整治课外补课乱象、校园欺凌问题。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以上下贯通、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回应群众关切。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完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巡察机构、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下级纪委之间的协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之间的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四)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问题线索、廉政档案管理,建好用好监督底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行“末端工作法”,直奔基层、直抵一线、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字当头,准确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三务公开”日常监督,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实施意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开展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重点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官”“四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露头就打,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性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细化作风建设规定。用好“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密切关注“四风”隐性变异的新动向,务实开展监督检查。

(六)强化巡察政治监督,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和配合好市委关于煤炭领域、人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等联动巡察、专项巡察。有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推进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相互贯通,形成合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和日常监督机制。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漏洞,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七)严格纪律审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抓好减存量、遏增量及微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聚焦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继续实行全员办案、领导包案督办、跟踪督促检查,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化解一批老大难信访问题,力争基层信访举报清仓见底。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必须亲力亲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既要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又要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将信访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着力提升治理腐败效能。重点是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加大国有企业、学校反腐力度,严查“靠山吃山”、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加强对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案例的警示震慑效应,做到以案示警;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贯穿审查调查始终。

(八)以高素质专业化为方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警示教育与思想沟通同推进。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进一步强化“信号灯”意识、“马上办”意识、“成绩单”意识。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尽快配齐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立事业机构、选配事业人员,切实充实办案力量,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推进全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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