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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拉镇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访问次数: 352 来源:阿尔拉社区居委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阿尔拉镇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为改进社区工作作风,加强社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订请假制度如下:

一、会议和重大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的,向会议主持人汇报并支部书记允许;两委成员请假,直接向社区书记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申请表备案,支部书记确认签字。

二、因公外出和事假

  1. 因公外出和事假,直接向社区书记请假。
  2. 因公外出的,需道明去向和所需时间;请假半天以上者,需向社区书记说明原由,并补缴假条(或补填写请假申请表)。
  3. 工作人员请假2-3天(含3天)的,需经社区书记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7天及以上需要经镇领导批准。
  4. 需出入境成员必须向镇党委汇报,并履行请假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假期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由社区两委成员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

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请假申请表)。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等假期天数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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