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事项性质:行政奖励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受理主体:莫旗教育局
办理条件:【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申办材料:填写《全旗学校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全旗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评审通知,学校评比、公示、上报教育局窗口受理,教育股汇总学校上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审查,然后下发表彰决定,公布结果,(办结)打印发放证书。
审批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 审查3个工作日 决定2个工作日
办结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无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