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事项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受理主体:莫旗教育局
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办结
(申诉学生通过电话或到莫旗教育局填写《学生申诉申请书》,完整填写申请人信息及申诉事实和理由;学生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诉事实和理由是否符合法律及地方相关规定,对申诉内容进行研判,交由相关股室办理;相关股室依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依法依规予以办结。)
审批时限:受理5个工作日 审查5个工作日 办结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