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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访问次数: 2079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一)校外培训机构(设立)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内教办发[2018]276号

受理主体:莫旗教育局

办理条件:莫旗需办理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个人

申办材料(设立):

  1.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留存。注:举办者两人以上的,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2.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校长年龄不超过70,身体健康,信用状况良好,5年以上教学经验,大专以上学历)
  3. 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与所交学科相符)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培训机构章程( 一 、机构的名称,举办者,地址,法人属性  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举办者变更得规则  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  四、注册资金以及资产的来源、性质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  六、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及罢免程序  八、内设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九、教职工、学员的权利义务和权益保障机制   十、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应记载的内容)
  7. 培训机构筹设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使用方法)
  8. 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 安全管理制度 四、  职(员)工管理制度  五、学员管理制度;六、  档案管理制度  七、 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八、 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九、场地和设施管理制度十、培训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十一、信息公开制度)
  9. 租用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3年;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同一时间段生均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
  10. 校舍平面图
  11. 健康证
  12. 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

填报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

审批程序(教育)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申请人提出申请,出具消防部门提供的检查合格情况记录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预核准通知书→受理,申请人填写准予受理审批表,提交材料→初审材料,现场查看、复审材料→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分管领导签字→发放民办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查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8个工作日   办结(发证)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民办幼儿园(设立)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4.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

受理主体:莫旗教育局

办理条件:莫旗需办理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个人

申办材料:

1.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名(普通园)

2. 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消防验收

3. 举办者(法人)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4. 园长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园长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70岁)

5. 教师身份证、学历证(幼师专业)、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健康证去妇幼保健站办理)

6. 保育员身份证、保育员证、健康证、学历证(高中学历)

7. 房屋租赁合同(小规模的园3年以上,普惠园10年以上)

8. 园舍平面设计图一份

9. 申请设立报告

10. 办园章程及建设规划(章程包括:园名,园址,办园宗旨,办园规,教育形式,法定代表人或者责任人的产生、罢免程序,组织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填报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

审批程序(教育)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1.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同意受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发受理通知书、填准予受理审批表、登记注册审批表。2.考察评估(评估标准)。3.达到标准同意设立 ,填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填幼儿办学审批登记表。4.颁发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  审查10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8个工作日   办结(发证)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变更(学校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1. 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事项,如变更法人、变更校长、变更办学地址、变更学校名称)
  2. 原来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
  3. 经办人(应是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学校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四)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终止

原来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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