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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教师资格认定)

访问次数: 548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教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办理方式:承诺件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1.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受理主体:莫旗教育局

办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申办材料:(网上通过系统验证的证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1. 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4)在我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莫旗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1. 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验证的学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1. 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1. 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1. 体检合格证明

《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必须为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到莫旗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莫旗人民医院或莫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

全旗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申请人自行下载(见附件),到莫旗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1. 照片

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审批程序:申请者网上报名、体检-→受理、现场确认→认定审批→打印证书、发证

审批时限:受理1个工作日    审查1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   办结(申请证书、打印、发证)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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