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
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的通知
全旗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内教基字〔2014〕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配备齐全教学仪器设备。依照岗位要求配齐实验教学人员,按自治区课程计划开足开好各学科,尤其是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教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好教学仪器设备总账、明细账等工作。
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的通知
莫旗教育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