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作息时间的通知
全旗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呼教基字【2014】30号)文件精神,经认真调查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旗义务教育阶段统一作息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旗直学校执行两个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中午,中学12:00放学,小学11:35放学,下午14:30上学,中学17:05放学,小学16:50放学;冬季作息时间(每年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中午,中学12:00放学,小学11:35放学,下午13:30上学,中学16:10放学,小学16:00放学。
乡镇学校执行三个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中午,中学12:00放学,小学11:35放学,下午14:30上学,中学17:05放学,小学16:50放学;春秋季作息时间(春3月1日至5月31日,秋8月20至9月30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中午,中学12:00放学,小学11:35放学,下午14:00上学,中学16:40放学,小学16:30放学;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8:00开始上课,中午,中学12:00放学,小学11:35放学,下午13:00上学,中学15:40放学,小学15:30放学。
二、相关要求:
1.上午第二节与第三节课间,中学为40分钟、小学为35分钟,眼保健操和课间休息共计10分钟,中学大课间活动30分钟,小学大课间活动25分钟。下午第五节与第六节课间,眼保健操和课间休息共计15分钟。
2.一贯制学校作息时间可采用小学作息时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要严格按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合理设置作息时间。
3.各校要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要开足开好体育课,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4.初、高中毕业年级在校学习时间可延长2小时。各学校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5.寄宿制学校要保证住宿生每天三餐。
6.各校自此时起要严格执行此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和设置。
莫旗教育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