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重要通知 > 信息浏览

关于参加2014年呼伦贝尔市第十二期《国家保安员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培训班的通知

访问次数: 515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参加2014年呼伦贝尔市第十二期《国家保安员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培训班的通知

 

全旗各校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保安服务业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公通【2012】85号文件的规定,为全面提升保安队伍技能和业务水平,全面推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从业单位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保安员持证上岗率。经局领导批准,决定组织学校保安人员参加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开展《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培训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报道时间:2014年3月27日

报道地点:海拉尔区威(呼伦贝尔市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公寓楼1楼)

二、参加培训人员:10人,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费用:学费每人80元,食宿费每人430元,共510元整。

四、培训人员需上交下列资料

(一)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三张1寸蓝底照片。

(二)本人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常规检查)。

(四)保安员报名表。

照片、学历证明、体检证明、保安员报名表于报到时交到培训办公室(威信宾馆101房间)。

五、具体要求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厅文件要求在保安员工作所在地进行网上报名,各校参加培训的保安人员需要到莫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网上注册手续,然后去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的保安人员尽量着2011式保安服装,保持服装整洁。

(三)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于报到时交至102房间(培训办公室),治安支队将对保安员交付的各项资料进行留存备案。

(四)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注意交通安全。

(五)联系人:李吉峰  电话:13847015287

                  秦学煜  电话:13948086968

     此通知

 

 

莫旗教育局      

             201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