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做好201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全旗各校: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呼教基字[20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认真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职工进行排查,发现有偿补课和开办、参与各辅导班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二、各初中学校要立即统计本校初三年级学生中没有参加2012年7月份生物、地理考试的学生数,并于2013年1月30日中午前上报教育股。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