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全旗寄宿制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饮食安全的重要性,深刻吸取各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教训,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校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文件中的饮食安全检查内容及消防、交通、校舍安全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从严、从细、从实,避免走过场,做好迎接市检查组检查工作。各校自查工作要在11月4日前完成,并将问题台帐和自查报告于11月5日前以纸介形式上报教育股。联系人:秦学煜,联系电话:4624509。
此通知
附件:关于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大检查的通知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