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德少年”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妇联、旗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新型民风,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身边学习榜样,同时激发广大家庭教育工作者的创造活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旗妇联、旗教育局决定在全旗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目标,通过评选表彰未成年人道德典型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在广大家长中宣传普及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推进未成年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
全旗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有3年以上家庭教育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标准
(一)美德少年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爱并积极投身家庭教育事业,积极传播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努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和经验,成绩突出,在本地发挥了骨干作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全旗表彰“美德少年”、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各43名。
2、各乡镇(办事处)和旗直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两类人选1-2名,推荐单位要将推荐表和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2日前报旗妇联(党政大楼8008室)。
3、确定表彰名单。旗妇联、旗教育局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表彰对象,并在“六一”儿童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美德少年”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推荐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格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积极挖掘先进典型,要积极推荐那些学习成绩好、才艺突出、个人品德美的少年儿童典型和在家庭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使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水平的过程,成为全旗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自觉参与、积极作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过程。
3、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乡镇妇联、各学校要把“美德少年”和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运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阵地,大力宣传“美德少年”和家庭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推进全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莫旗“美德少年”推荐表
2、莫旗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莫旗妇联 莫旗教育局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