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旗各校:
根据市政府陈立新副市长关于对全市教育安全问题的讲话精神和旗政府闫波副旗长对全旗教育的整体部署,结合目前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学校安全无小事,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教育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切实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突出做好安全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入冬后,道路结冰,交通事故增多,各校要利用各种教育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存在校车接送的学校要切实将校车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分析解决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往返家校交通安全。
二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以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校要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做好食品采购、加工、留样、消毒、储存等工作。要切实加强校内小卖店食品管理,坚决制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和生产不达标的食品。全力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三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尤其是取暖期已经来临,要开展以取暖设施、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安全排查,重点对村小、教学点取暖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并保证每周四前上报一次莫旗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表(此表已下发)。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全力保障消防安全。
四要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各校要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要做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配强宿舍、门卫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值宿工作制度,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建立校内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制订师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配备安保人员必要器械,完善监控设施,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全面落实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之前转发的(莫教字[2013]204号)转发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寄宿制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寄宿制学校师生安全。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安全责任人明确,张贴到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千方百计保障学校安全。
四、加强师德教育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师德缺失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较大。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工作,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解决学生间、师生间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确保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此通知。
莫旗教育局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