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全旗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旗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请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并将2016年已修订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于4月1日前,以纸制形式(加盖公章)报教育局9018室一份,本校留存一份,以备查。
莫旗教育科技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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