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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访问次数: 431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旗教研培训中心、各中小学校: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暑期放假时间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中小学暑假相关事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2014】30号)文件要求,暑假义务教育阶段从7月16日至8月19日止,高中从7月20日至8月19日止。高三年级高考后4周的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第一学期开学前2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2 周或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

开学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学校教职工提前上班,做好各项工作计划及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各校要严格遵守放假和开学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时间。

二、期末检测时间安排

(一)小学期末检测时间为7月14日,检测科目:1至2年级语文、数学;3至6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

    (二)初中一二年级期末检测时间为7月14日至15日,检测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初一)、生物(初一)。

三、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遵守期末检测及放假时间,不得提前检测或推迟放假时间。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妥善安排好复习和检测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检测期间安全稳定,严禁对学生检测成绩进行排名。

(二)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溺水、交通安全、出游安全、假期注意事项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同时,要通过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途径,建立家校沟通机制,落实好学生假期返家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做好登记和台帐建立工作,强化假期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

(三)假期各学校必须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和教职工24小时值班值宿带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每天必须有领导带班,做好记录,值班、值宿、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巡查检查,杜绝离岗、脱岗现象的发生,有效利用监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解决。

(四)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适当布置暑假作业,并定期检查、指导、批改;学校不组织教职工集体出游等活动;校长为师生推荐几本书籍,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读书活动;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在教师的指导下,适当安排社会实践方面的暑假作业,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成长;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指导支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五)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从事有偿和无偿办班、补课,不得强迫、引导、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暑假前的家长会上,学校要指导家长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暑假生活,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家长不盲目的让孩子参加补习班、辅导班等,把假期还给学生。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的学校或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校长责任。

(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校长假期离开莫旗要向教育局请假。假期学校发生异常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教育局,及时处理,否则出现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七)凡暑假期间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的,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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