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检查巡查制度。社区消防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每月针对辖区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并对小区实行考评。小区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寻访队员、物业保安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天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
二、隐患处理移交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上报至城南办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立即书面报告区公安分局、消防部门,由公安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宣传培训制度。消防大队要对基层火患排查六大主体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社区在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要定期组织消防宣传队深入重点单位、沿街店面集中区域、居民楼院,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并督促单位内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社区要建立消防宣传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设立宣传栏、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院消防警示牌等,在辖区“九小”场所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每月组织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各类培训要建立培训记录。
四、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网格对辖区各类消防信息进行采集、汇总、更新,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采集信息。摸清状况、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