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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访问次数: 407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研培训中心、各中小学校: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放假时间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17年中小学寒假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2014】30号)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转发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呼教基字〔2016〕42)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统一开学时间为2017年3月1日,高中从元月12日—2月28日止。

二、期末检测安排

1.检测时间:小学为2017年12月21日,中学为2017年12月21至23日中午。

  1. 检测科目:小学1至2年级语文、数学,3至6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初中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

三、有关要求

  1. 各校要严格遵守期末检测及放假时间,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妥善安排好复习和检测工作,不得提前检测或推迟放假时间。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禁对学生检测成绩进行排名。

2.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出游安全、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假期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通过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途径,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切实落实好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监护工作。

  1. 检测期间要加强管理,防微杜渐,认真做好检测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检测结束后,学生应立即离校,任何学校或班级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学校通知家长亲自到校接学生返家。学校、班主任要与家长做好交接手续,落实好学生返家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和家长不乘坐无照车辆或超载车辆,做好学生回家乘坐车辆及到达目的地的登记工作,保证学生安全离校,平安到家。

4.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适当布置寒假作业,校长为师生推荐几本书籍,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读书活动。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在教师的指导下,适当安排社会实践方面的暑假作业,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成长;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指导支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1. 寒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从事有偿和无偿办班、补课,不得强迫、引导、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班、辅导班。学校要指导家长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寒假生活,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家长不盲目的让孩子参加补习班、辅导班等,把假期还给学生。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的学校或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校长责任。

6.全面加强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要统筹安排,尽早研究、精心组织好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新学期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7.凡寒假期间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的,必须报上级教育局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8.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校长假期离开莫旗要向教育局请假。假期学校发生异常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教育局,及时处理,否则出现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莫旗教育科技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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