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2号)(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7]25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莫旗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减少疾病发生和传播,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全旗各中小学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加强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
二、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建立学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青少年文明卫生素质。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健康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推进青少年健身活动
在学生中全面开展“三年跑完长征路”活动,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四、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
进一步加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贯彻力度,落实各项社会控烟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和无烟广告城镇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封闭式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努力营造无烟环境。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酒、不劝烟的社会风气,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相关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
莫旗教育科技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