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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莫旗农牧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访问次数: 331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农牧发〔2018〕208号

 

 

 

各党支部:

现将《莫旗农牧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及时推进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莫旗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农牧业发展总体布局。

(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三)明确党组成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人:各组成员)

(四)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责任人:各组成员)

(五)通过随机检查和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支部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六)每年年底前主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责任单位:局党组)

(七)切实遵守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维护组织的团结统一。(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二、选好用好干部

(八)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牢固树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在脱贫攻坚、社会治理、打击违法毁草开荒、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中锤炼干部,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逐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九)认真贯彻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为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工作要求,充分酝酿讨论人事安排事宜。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拨”。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收集、整理、归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全部材料,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十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及时了解农民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维护三农利益。(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十二)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清理排查、创新工作机制,严肃执纪问责,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惠农补贴,生态保护、农牧业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 局党组,派驻纪检组)

(十三)推进办事公开制度,认真抓好党务、政务等办事公开工作。通过局信息简报形式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责任单位:局信息办)

(十四)深入开展产业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深入查找产业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纪律审查,强化责任追究,注重分析研判,坚持标本兼治,为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责任单位:局党组, 派驻纪检组,扶贫办)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五)积极推进党内监督、党内问责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办公室、各党支部)

(十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意识和集体领导意识。严格执行旗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议事规程,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责任单位:局党组)

(十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能。派驻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行权力运行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单位:局党组、驻旗行政审批大厅)

(十八)选优配强各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加强支部纪检组织建设,明确纪检委员责任义务,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支部纪检组织职能作用。(责任单位: 派驻纪检组、各支部)

(十九)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管用务实的防控措施和办法。(责任单位:局党组,派驻纪检组)

五、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二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政令畅通。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责任单位: 派驻纪检组,局办公室)

(二十一)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责任单位: 派驻纪检组)

六、抓好作风建设

(二十二)坚持抓常、抓细、抓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呼伦贝尔市相关规定及我旗《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责任单位: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局办公室)

(二十三)教育党员干部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严肃的生活度,坚决纠正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责任单位: 局党组,派驻纪检组)

(二十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管理、公款培训、公车改革等制度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 派驻纪检组,局办公室)

(二十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査力度,注重抓长、抓细、抓常,着力解决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以及“庸、懒、散、拖”等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责任单位: 派驻纪检组,各单位)

七、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二十六)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 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各支部)

(二十七)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监督,注重质量,抓好抓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求各支部建立全程纪实台账,定期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各支部)

(二十八)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主动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找问题,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党员干部讲真话、讲实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各单位)

八、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二十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各类讲堂开展好理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做好與论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三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并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讲堂理论宣讲、媒体刊播政策理论等方式,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关注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健全完善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信息办)

(三十一)参加全旗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轮训班,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增强廉洁从政教育的实效。(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十二)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十三)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局党组)

九、强化机制和检查考核

(三十四)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党组成员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由党组成员带队,对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十、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三十五)集体硏究上级巡视反馈意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报告,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管监查,强化巡视成果转化运用。(责任单位:局党组,各支部)

此通知

 

 

 

 

 

莫旗农牧业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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