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8〕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内农牧规发[201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草发[2016]257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在涉及草原征占用项目中要把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作为前置条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组件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对未批先建非法占用草原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此函
莫旗农牧业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