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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443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农牧发〔2018〕4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12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及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呼衣牧发「2018]398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呼农牧发[2018]401号)的要求,旗纪检委、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核查工作,下一步清理整治工作将转入到纠正查处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开展清理工作

“大棚房”的清理整治工作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7位常委中有5位常委进行了批示,习近平总书记2次批示,国务院常务副总理韩正亲自部署,胡春华副总理具体负责推动。自治区党政领导同时批示,要认识到“大棚房”的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做到绝不能拖延、绝不能延误、绝不能犹豫观望、绝不能走马观花,要切实做到入棚入户摸清底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现要求各乡镇对本乡镇农业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的,进行逐村核实排查,并对后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并将排查结果于12月15日前上报至农牧业局。

二、态度坚决,及时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在1月底前整改到位。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利用对触碰耕地底线的、性质严重的,在处置时绝不能犹豫徘徊。特别是属于一、二类违规性质的,问题清楚的、认定明确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坚决清除,绝不姑息。对于属于第三类性质的,以建看护房为名进行出租出售开展经营性服务的,坚决拆除;对农民自建自用的要列为台账,待自治区出合政策后,按政策处理。要坚决社绝假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发生,对整改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绝不姑息,涉及违法造纪的要进行追责。

联系人:农牧业局  刘宇航  电话:0470-3977774

国土资源局 王忠奎 电话:0470-4625912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农牧业局                     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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