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8〕3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全区草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内农牧草发[2017]2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呼党督字[2018]24号)、《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关于破坏草原案件进行“回头看”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呼农牧办发[2017]151号)和《莫旗草原植被恢复保护方案》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0—2018年草原涉案违法地块和退耕还草地块的看护管理,做到有看护台帐、有看护地块责任人、有巡查记录和图片,旗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2010—2018年移交看护管理地块情况表》落实退耕地块责任人,责任人以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和乡镇主要干部为主,做到每个地块都有相应责任人负责。各乡镇请于2018年10月5日前将填写责任人的《2010—2018年移交看护管理地块情况表》和填写退耕还草地块责任人的台帐报送旗农牧业局,然后报旗政府备案。联系人:王婧钼,电话15332703535
附件:《2010—2018年各乡镇落实责任人管理地块情况表》
莫旗农牧业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