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莫旗委党校教职工学习制度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现代科技、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的业务技能知识,开拓知识渠道,增加知识积累,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和教职工思想状况,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三、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规定每星期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日。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学习内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四、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按时参加学习,保证有效的学习时间。
五、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本人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要自学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在学习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
六、学习时要严肃认真,做好笔记。严禁交头接耳、谈闲话、拉家常,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报刊等其他资料或长时间看手机。
七、建立集体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考勤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一个学期为一学习阶段,每一阶段学习结束后,每位教职工都要对本学期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好学习笔记上交党支部进行检查。每学期末,学校将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情况测试,以检查每位教职工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