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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1194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1〕6号)、《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发〔2021〕7号)、《中共莫旗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莫党发〔2021〕2号)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统一决策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助力全旗“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在新征程上夺取新的伟大胜利,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要学党史、悟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出理论上的清醒,学出政治上的坚定;要学党史、办实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学党史、办实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进一步总结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从党史中汲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以新气象开启新征程,以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要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的百年历史与学习党在内蒙古的历史相结合,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用党领导民族工作、创造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做到“五个认同”。要以党史学习教育的新成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落实落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新篇章。

二、工作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面向全体党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实践。学党史是基础,悟思想是根本,办实事是重点,开新局是目的。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思想要求统筹起来、贯通起来、衔接起来,把握目标要求,突出重点任务、从动员大会开始到“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从庆祝大会到总结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总结大会,重点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学习党史教育引向纵深。

1.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于“七一”前围绕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1期读书班。“七一”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组织1期读书班,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

2.党支部要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在自学为主的基础上,通过开办“学习夜校”、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学习党史,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质量。

3.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学习任务清单,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党史教育贯穿全年,取得实效。年内至少安排2次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4.“七一”前后,党员领导干部为所在单位或部门党员讲授1次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授1次专题党课。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北疆楷模”、劳动模范、“两优一先”等先进典型或先进党组织代表到所在单位或系统讲授党课。

5.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作为指定学习材料。同时,统筹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党史学习教育所需学习资料必须从指定渠道获得。

6.把全面学习党史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部署要求贯通起来,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要宣传阐释好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充分利用好《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1921-1949),讲清楚内蒙古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认真对标对表、严肃纠错纠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组织好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工作。配合旗委做好自治区宣讲团、呼伦贝尔市宣讲团到我旗宣讲相关工作,莫旗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到局机关、学校开展1次专题宣讲。配合旗委设立莫旗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人才库,学好用好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下发的宣讲课件,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班和读书班。

8.在全社会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农民等群体中加强信念教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用亲身经历、切身感悟说变化、看未来、感党恩、跟党走,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9.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宣讲作用。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内蒙古分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北疆先锋”“北疆理论风景线”“呼伦贝尔智慧党建”等微信平台发布的党课学习资料,用好用足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学好用好各级党课宣讲资料,配合旗委做好党史教育宣讲工作。举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网上知识竞赛。

10.就近就便利用我旗各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史教育。利用清明节、“七一”、“八一”、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庆节、国家公祭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各类模范人物到车间班组、生产一线宣传宣讲,用先进事迹弘扬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

11.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公众号、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沉下去了解民情、掌握实情,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状分析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莫旗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

12.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坚定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能力,以上率下,转变作风、践行宗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系统党员要立足做好本职工作,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件一件抓落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组织党员开展“带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的使命责任。党员要当先锋、作表率、面对面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展现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13.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是共青团员,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动员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我是志愿者,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守望相助、友爱互助的浓厚氛围。

14.“七一”前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和诉求,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5.按照中央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召开严肃认真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按照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党支部。

(一)强化责任落实。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率先垂范,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员、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二)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坚持以两个历史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等错误思潮,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过程中,严防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三)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得出现党史学习教育中方向和导向方面的重大错误或失误;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举办各类涉及党史的报告会、研讨会,不得发表署名文章,不得出版相关书籍;不得擅自邀请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人员、社会人士进行党史学习教育讲座,对党史宣讲讲座的人员要严格把关;不得擅自以党史学习教育之名挂靠、贴标、蹭热点;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学深悟透党史知识,坚决不得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信口开河、跑调走偏;未经批准不得编印出版有关内蒙古历史的书籍和内部资料;不得举办未经审批的地方党史、革命史、地方文化史等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的展陈;各类新闻报道不得出现内容表述不准确、甚至歪曲不实的报道;要严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政治关,不得擅自选树人员作为先进典型进行报道;在各类文化文艺创作展示方面,不得出现违背党史,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在政治方向、价值导向上有问题的作品。

(四)注重实际效果。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注意为基层减负,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五)做好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有关部署,宣传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工作安排,宣传本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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