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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1058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持续聚焦民生关切,依法解决“衣食住行”市场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质量监管和“双打”工作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持续推进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发力,切实强化“衣食住行”市场领域协同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稳步开展“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整治,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提升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水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全力营造莫力达瓦安全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共治格局

1.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作用。一是建立部门间横向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民政、住建、农牧、商务、文化旅游、供销社等部门间横向联动和旗市场监管局、乡镇市场监管所纵向协调,在信息共享、线索摸排、联合打击等方面强化联合协作。二是建立“双月”联席会商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整治情况,共同研究市场整治深入推进的措施意见。三是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环节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技术支持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一是建立新闻宣传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围绕群众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定期公布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与社会互动平台工作机制。依托互联网媒体平台,与社会各界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交流,让社会公众走进和参与市场整治工作,拓宽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信息来源。

3.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一是建立消费预警工作机制。消费者协会要针对“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涉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消费陷阱,以“消费警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免受危险消费方式的伤害。二是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发挥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合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灵活、便捷、高效的化解消费纠纷。

4.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电话、网络、微信等投诉举报平台,明确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和办结反馈等工作程序,畅通消费者维权、打假通道,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共治。

5.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一是建立行业信用监督激励与惩戒工作机制。要鼓励和指导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制度,表扬诚信会员,惩戒失信会员,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建立行业协会内部信息采集、共享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并在行业内部通报。

6.充分发挥义务社会监督员作用。一是建立日常管理工作机制。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建立社会义务监督员信息资料和工作档案,采取多种方式与社会义务监督员保持联系,了解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理上报。二是建立快速回应工作机制。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落实,不推诿扯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电商环境

严厉打击“衣食住行”市场领域网络交易违法,有效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不断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针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特点,通过网络监测、网络抽检、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重点发现电子商务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对上级下发的案源线索认真核查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协作,共同施策,严格监管,严厉执法。

坚持协同共治“一张网”、整体推进“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把“衣食住行”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双打”工作、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协同优势,形成震慑效应。

三、整治重点

(一)以防护口罩、学生校服、絮片类服装、绒毛服饰制品和品牌纺织类产品等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穿”得称心

继续巩固对儿童服装、学生校服及皮革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品牌服装专卖店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日常防护型口罩、学生校服、絮片类服装、绒毛服饰制品、毛绒玩具、国旗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无”产品以及品牌服装鞋帽等纺织类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加大对非医用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学校采购学生校服、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以及医院、酒店和宾馆床上用品、病号服及婴儿襁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不符合明示执行标准、标识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二)以农村牧区食品、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继续巩固对乳肉制品、保健食品和高氟砖茶市场专项整治。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及经营主体、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和小集市等)、学校及校园周边、农(集)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养老院食堂、学校食堂(幼托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问题。以网络食品经营为重点业态,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的原则,加强风险排查和抽样检测。查处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食用植物油中脂肪酸指标和溶剂残留指标不合格、白酒质量指标和塑化剂不合格、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肉类和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熟肉干制品和酱卤肉制品

中微生物超标、餐饮环节复用餐饮具合成洗涤剂超标、生产经营氟超标砖茶、豆芽中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乙酸钠)、粉条、油条、馒头等食品中铝超标、牛肉干中动物源成分不合格、蜂蜜中植物糖不合格以及餐具洗涤剂和食品用密胺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等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传统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以建材、农资、重点工业产品等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住”得舒心

继续巩固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广告和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以建材市场、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劳保用品店和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商品房销售虚假折扣、虚假优惠、违法广告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及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等消防产品,滴灌带、农膜、化肥等农资产品,暖手宝、电热毯、电热水壶、室内加热器等小家电产品,建筑用塑料管材、金属面绝热夹芯板、防水卷材、建筑用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合成树脂涂料、人造板、实木复合地板、石膏板、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建材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问题,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等违法行为。与住建部门建立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在执法检查、监督抽查中发现建材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互通信息,防止不合格建材进入工地。

(四)以汽车4S店、石油化工产品、电梯和价格监管等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行”得安心

继续巩固二手汽车交易、汽车维修和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制售假劣汽车配件以及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开展水、电、气、暖价格和涉企、教育、民航机场等领域收费检查以及互联网、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未获得CCC认证、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车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石油化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住宅、办公、商业、医院、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频率高的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维护保养不到位、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不善等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21年3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至3月11日)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优化整治力量,加强分级分类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至11月25日)

1.明查暗访,摸清情况。对辖区内“衣食住行”生产经营主体要摸清底数,建立检查台账,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对日常监管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查,对食品和防疫物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既要打击假劣,也要向执法对象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2.聚焦线索,深挖彻查。充分利用上级交办、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监督检查、巡查暗访等方式,发现案件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全面分析研判、分类管理、及时分办,对重大违法案件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查办,确保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3.追本溯源,严惩重罚。在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要加大源头追溯力度,在流通领域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追溯到生产源头;生产领域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阻断流通渠道,实现源头治理与市场治理的结合,实现案件闭环管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通过责令改正、约谈、训诫、行政指导等方式予以处理;对使用恶劣违法手段、多次违法、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4.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紧盯“衣食住行”市场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协同联动社会共治作用,综合运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手段,让经营者不敢有侥幸心理,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将“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全链条抓质量、抓打假,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经营主体代表召开培训教育座谈会,表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通报被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莫旗“衣食住行”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索曙常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曹秀君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先伟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  军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负责人、法制股负责人、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人、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负责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负责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乡镇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和2个综合工作组(见附件1),各组组长为各自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人。莫旗“衣食住行”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市场整治工作组织调度、协调沟通、督导检查、数据统计和整治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责任区分

旗局主要负责本地区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协调沟通和督查督导。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地落实;查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督办、转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案件;督查指导乡镇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全旗整治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对乡镇所整治力量薄弱的予以协助和支持。

乡镇所要按照集中整治各阶段的具体要求,抓好属地的工作落实。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的自查、抽查和检查,建立市场主体检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违法线索摸排,以案件查办为抓手,突出重点,靶向治理,有效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中心、大队和各乡镇所要深刻理解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按照小组分工,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是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拳头”和“抓手”,要深化社会共治打假战略,强化上下协同、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加大大案要案和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查办力度,树立监管执法权威。要采取多种方法提高执法办案技能和效率,加强与技术机构协调配合,推进技术执法,确保案件办理准确、高效、规范、公正,实现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对执法案件办理和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程客观、完整地记录执法过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探索建立执法行纪刑衔接机制,针对重大案件由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形成“主动介入、相互移送、共同追查、联合督办、全程指导”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报导。要坚持主动宣传,积极把握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市场整治宣传,切实形成声势,传播好市场监管声音,传递好市场监管正能量。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要不定期集中公布,提高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导权,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组要及时总结市场整治期间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保存相关图片、新闻报道、视频影像等资料,统计汇总协同联动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向市局报送。要明确专人,从4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向市局报送上月“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10日前报送市场整治总结和统计表,大案要案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各乡镇所要在每月2日前向综合协调工作组内网报送上个月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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