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呼市监餐饮字〔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报对所管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于3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发至餐饮股。
附件:《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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