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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四议两公开”

访问次数: 440 来源:阿尔拉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重大事项的范围: 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经济目标确定,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等。

“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 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 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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