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市监餐饮字〔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