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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510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强化“风险点和责任链”(以下简称“一点两责”)有序衔接,规范和指导全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试行)》、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自辨自控、差异化、动态化管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着力强化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落实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机制作为完善“一点两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有效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我旗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莫旗市场监管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办公室主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主要负责人担任。旗局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工作。

四、主要任务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政府引导、标杆示范、建立标准、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原则,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形成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一)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1.培育试点企业,建立标准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第三方介入、购买服务等方式,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建立管控措施,实施区域管控。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企业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针对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型状况,建立管控措施清单,对每个风险点都要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并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岗位责任卡制度。同时,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

(二)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到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形成隐患整治常态机制。

2.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3.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治理、强化群防群控。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4.强化安全源头治理,把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严厉查处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报废特种设备,从源头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强化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五、责任分工

(一)监管单位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试行)》,《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相应的管控责任和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2.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确定其风险等级。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及严重整改情况。

3.收集、审核、校正、汇总、填报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等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

4.绘制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分布表,标注位置分布、风险类别、风险特征、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基础信息。每年根据风险点辨识管控情况,编制本辖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报告。配合、协调旗(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风险公告警示、预警信息。

(二)检验检测单位

在实施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时,应协助安全监察部门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确定风险等级。在检验中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告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并及时书面报告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发现一般隐患时,应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及时治理并确认隐患整改情况。

(三)生产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工作全面负责。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落实本单位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自主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到位五落实”(即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和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逐台(套)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情况进行风险分级,并制定有效管控措施。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试行)》、《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使用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辨识,对本单位特种设备逐台(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应逐台(套)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整改。

4.负责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所在地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方法

(一)风险辨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试行)》、《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风险分级管控和风险分级的要求,系统掌握风险点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设定的辨识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特种设备台(套),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二)风险分级

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级评价规范》进行分级,等级从高到低分为重大风险(Ⅳ级)、较大风险(Ⅲ级)、一般风险(Ⅱ级)、低级风险(Ⅰ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等级以本单位单台(套)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结果最高等级确定。对结果进行建档,做到“一企(单位)一册”、“一台(套)一档”。

(三)风险管控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管控责任和措施清单,并逐级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人员,对每个风险点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
  2. 强化管控制度、管理措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监管所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实行差异化管控,对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等级每年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预警,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四)隐患排查治理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 责任到人,随时监督本单位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莫旗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本辖区内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未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实行闭环管理。

七、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6月底前)

莫旗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人员和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学习,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知识宣贯。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0年7-10月)

1.组织实施。按照《方案》和《规范》建设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确定1-2家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试点。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1月—12月)

1.自评。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使用单位,对照《方案》和《规范》和相关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评,总结成功经验,形成自评材料,12月15日前向莫旗市场监管局报告实施情况。

2.汇总。莫旗市场监管局按照《方案》和《规范》对相关单位开展检查与考核,形成报告报送市局。

3.总结。莫旗市场监管局根据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材料进行全面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的具体体现,要深刻认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其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各项预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和各使用单位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将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后、行动迟缓的相关股所通报并提请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二)细化工作安排。旗局相关股室、基层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中明确的职责,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同时,要深入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把握规律,科学预判,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狠抓防控措施落实,务必取得实效。

(三)积极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数据工作。充分运用内蒙古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继续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完善平台数据,逐步实现科学、精准、严格、高效安全监管模式。

(四)搞好示范带头。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及时发现、总结企业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重预防体系办法,加强信息宣传和情况交流,适时召开现场会等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认识,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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