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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2020年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287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我旗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在安全健康稳定的成品油市场环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旗成品油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开展集中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通过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组,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见附件1《呼伦贝尔市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及责任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摸清获证经营单位底数

要加强与商务部门联系,梳理出本行政区域内获得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油库等相关信息,并填报附件2《莫旗成品油经营单位汇总表》。要对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拍照,照片内容如下:

1. 营业执照;

2. 成品油销售许可证、授权许可证(特许授权许可);

3. 最近有效期内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

4. 加油站实地外观(体现出牌匾、加油机台数、周边情况)。

为每个经营单位单独建立照片文件夹(名称:序号+经营单位名称),汇总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名称:莫旗成品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二)全面排查黑窝点及非法经营行为

1.增强宣传效果。要将通告(市局联合其他部门制作)张贴至各加油站点、建筑工地等场所,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主阵地,开设专题专栏,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动态报道整治工作,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攻势。

2.全面排查非法经营状况。要通过投诉举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排查等多种渠道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经营行为状况,初步锁定非法经营的重点人员、重点区域和经营方式。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职责进行拉网式排查,以工业(矿)园区、物流园区、大型农牧场、客运站、大型停车场、国道路口、城乡结合部、工程建设工地等区域为检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打击,形成高压态势。

3.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监管职责权限,重点开展以下检查工作:

⑴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未取得成品油批发零售许可擅自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打击未取得营业执照、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行为。重点检查无证照的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窝点贩运、储存、经营成品油等非法经营行为,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⑵查处掺杂掺假及销售劣质油行为。要严厉查处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行为。同时,积极争取检验检测经费,对加油站经营的成品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属劣质油品的,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窝点、私设撬装式加油装置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加装及私设计量装置行为,对非法车辆加装的流量计或加油装置不得通过计量设备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重点检查破坏加油机计量装置、克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并依据《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⑷查处仿冒行为。重点对检查涉嫌仿冒形象包装、商品标识、员工服装等侵权行为,并依据《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排查中发现属其它部门监管权限的,要将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并履行相关移送手续。

四、加强信息报送

对附件1《呼伦贝尔市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确认,并于6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旗局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名单,同时报送附件2 《莫旗成品油经营单位汇总表》及照片压缩包。

从6月开始至11月,每月30日前累加、更新向市局报送附件3《莫旗成品油非法经营状况摸排汇总表》。

每月至少报送2期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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