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民生关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年将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以下称“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监管模式和“双打”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树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社会共治新理念,推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稳步有序开展“四大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部门、社会、市场、消费者的协同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全力营造莫力达瓦安全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工作思路
(一)整合各方力量
推进专项整治横向纵向协同联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专项整治机制,充分发挥“六个方面”作用,形成维护市场稳定、保障质量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1.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作用。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和旗本级、乡镇市场监管所纵向协调,依托“双打”联合协作机制,与公安、住建、农牧、教育、商务、文化旅游、网信等部门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打击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定期通报联合整治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议进行工作磋商,做好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跨部门执法的组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围绕群众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立协同机制
强化相关工作措施,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建立专项整治“统一战线”,协同推进社会共治。
1.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要发挥议事协调机构“双打办”“食安办”等的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制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2.搭建与社会互动平台。依托互联网媒体平台,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网上信息沟通、交流、共享、互动机制,让社会公众走进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拓宽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信息来源。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工作是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共治的重要途径,也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要明确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和办结反馈等工作措施要求,畅通消费者维权、打假通道,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
4.推动社会组织自治。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企业发展、行业自律约束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制定行业信用规约,建立行业信用监督激励与惩戒制度,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规范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在涉嫌犯罪案件前期调查取证、中期抓捕审理、后期完善监管等环节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信息发布、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三)强化网络市场监管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四大领域”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网络市场,营造网络市场良好发展环境。针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特点,通过网络监测、网络抽检、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重点发现电子商务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线索,对上级下发的案源线索认真核查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作用,结合2020“网剑”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协作,共同施策,严格监管,严厉执法。要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的沟通合作,引导其更好地发挥自治、自律作用,共同推动电子商务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一)以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和高氟砖茶、食盐等食品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在继续巩固去年对乳肉制品和农村牧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以农村牧区和城乡接合部的超市、农贸市场,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养老院、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白酒造假、虚假标注,调和油假冒压榨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高氟砖茶,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虚假宣传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过期或者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农贸市场销售注水猪肉以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民族传统奶制品市场。严肃查处无资质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将工业盐等非食用盐作为食盐进行销售使用、碘盐含量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聚焦落实主体责任这个主线,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规定,提高违法成本。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执法稽查行动,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不合格企业和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连续3年不合格和发现问题的企业及其产品。
(二)以服装鞋帽、防护口罩、皮革制品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穿”得称心
在继续巩固去年对儿童服装、学生校服及絮棉制品整治的基础上,以落实“双打”工作为抓手,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品牌服装专卖店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儿童服装、学生校服有害物质超标以及品牌服装鞋帽和防护口罩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等问题,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不符合明示执行标准、标识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三)以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和建材产品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住”得舒心
在继续巩固去年对房地产广告和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及建材产品领域存在的房源信息不真实、销售面积未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按要求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违法广告、合同欺诈以及电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人造板材、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无证生产、无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执行标准、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四)以二手汽车交易、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市场领域及成品油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让老百姓“行”得安心
在继续巩固去年汽车销售维修市场及4S店专项整治基础上,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巧立名目滥收费用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大对旅游市场特种设备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无证作业、未依法申请周期检定、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黑加油站”“黑窝点”、非法运营、储存、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要坚持上下“一张网”、整治“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把“四大领域”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双打”工作、创城活动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协同优势,形成震慑效应。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20年5月2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25日)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优化专项整治力量,加强分级分类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至11月30日)
1.明查暗访,摸清情况。对辖区内“四大领域”生产经营主体要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检查台账,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对日常监管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查,对食品和防疫物品生产经营者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既要打击假劣,也要向执法对象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2.聚焦线索,深挖彻查。充分利用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监督检查、巡查暗访等方式,发现案件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全面分析研判、分类管理、及时分办,对重大违法案件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查办,确保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3.追本溯源,严惩重罚。在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要加大源头追溯力度,在流通领域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追溯到生产源头;生产领域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阻断流通渠道,实现源头治理与市场治理的结合,实现案件闭环管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通过责令改正、约谈、训诫、行政指导等方式予以处理;对存在使用恶劣违法手段、多次违法、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4.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紧盯“四大领域”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协同联动社会共治作用,综合运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手段,让经营者不敢有侥幸心理,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将“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链条抓质量、抓打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经营主体代表召开培训教育座谈会,表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通报被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形式,强化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四大领域”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索 曙 常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曹 秀 君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 先 伟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 军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负责人、法制股负责人、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局股负责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人、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负责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负责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乡镇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和2个综合工作组(见附件1),各组组长为各自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人,综合协调工作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沟通、组织调度、督查督导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职责划分
旗局主要负责本地区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协调沟通和督查督导。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地落实;查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督办、转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案件;督查指导乡镇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全旗整治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对乡镇所整治力量薄弱的予以协助和支持。
乡镇所要按照集中整治各阶段的具体要求,抓好属地的工作落实。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的自查、抽查和检查,建立市场主体检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违法线索摸排,以案件查办为抓手,突出重点,靶向治理,有效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和监管实际,按照小组分工,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聚焦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是“四大领域”专项整治的“拳头”和“抓手”,要坚持社会共治打假战略,强化上下协同、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对于产品抽检、群众举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大案要案,集中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努力构建让经营主体“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三)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构建信用体系社会共治格局,严格企业信用监管,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按规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四)加强宣传报导。要做好专项整治与新闻宣传的有效结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社区、街道、企业、商场、学校等悬挂横幅、标语等,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提升公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专项整治中的热点、敏感信息。通过召开通气会等形式,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导权。
(五)做好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工作组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期间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保存相关图片、新闻报道、视频影像等资料,统计汇总社会共治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等情况并报送。要明确专人,从7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向市局内网(hl_dht@nmaic.gov.cn)报送上个月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
各乡镇所要在每月2日前向霍振芳内网邮箱报送上个月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2020年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衣食住行”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
附件1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衣食住行”
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
(一)“食”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郭 军
副 组 长:杜新琦
牵头单位: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主要配合单位: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所
(二)“衣”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程先伟
副 组 长:霍振芳
牵头单位: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
主要配合单位: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所
(三)“住”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曹秀君
副 组 长:高德金
牵头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主要配合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所
(四)“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曹秀君
副 组 长:宋林
牵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主要配合单位: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所
(五)网络监管工作组
组 长:程先伟
副 组 长:敖 君
牵头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主要配合单位: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广告认证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12315、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所
(六)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程先伟
副组长:鄂衍波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配合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附件2 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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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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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整治内容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检查经营主体(家次) |
查处案件 |
查办大案要案(起数) |
涉案产品货值(万元)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移送案件 |
捣毁窝点(个数) |
上级督办案件(起数) |
督办案件办结(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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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数) |
当场处罚(起数) |
公安机关(起数) |
其他行政部门(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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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领域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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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衣”领域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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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领域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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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领域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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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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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每月3号前报送上月统计表,统计数据截至上月月底(填报累计数据);2.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汇总表,统计数据截至12月10日;3.统计数据为全口径统计,包括各市场监管所办理案件;4.罚没款金额统计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不考虑是否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