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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397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国家药监局定于5月25日—31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根据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呼伦贝尔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旗局制定了2020年全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部署落实。

 

2020年莫旗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以下简称“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31日,主题是“安全用妆,伴您同行”。寓意化妆品“妆点”公众生活,与人民美丽生活同行;化妆品监管为公众保驾护航,与人民安全用妆同行。

二、科普宣传重点

一是结合化妆品安全监管形势,重点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消除化妆品使用误区。二是科普化妆品功效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预期化妆品功效,纠正部分消费者盲目追求产品效果或治疗作用的不正确认识。三是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安排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次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各乡镇所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大众交流平台,打造“云话妆”等多种形式参与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各乡镇所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一)推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良反应监测中心科普视频、动画、知识竞赛等宣传内容

1.播放科普宣传周活动视频(5月22日—6月10日)

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宣传周科普宣传片和3部系列科普短视频转发到各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并借助于广播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进行同步播放,通过动画、视频、情景喜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

2.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5月22日—5月31日)

通过各级市场局公众号平台推送国家局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公众,特别是系统干部职工和化妆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第二届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互动,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二)发布安全消费提示(5月25日—6月30日)

指导、沟通化妆品经营企业在门店发布消费安全提示。2020年网络消费安全提示用语为:“国家药监局提示您:宣称用于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等的化妆品为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应标注‘国妆特字’或者‘国妆特进字’的批准文号”。

(三)学习公益网络课程(5月25日—6月24日)

组织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参加国家高级研修学院官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公益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以提升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管理水平。

(四)“5.25爱肤日”活动(5月25日)

组织观看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办的线上专家访谈活动,学习美白类化妆品安全使用和不良反应相关知识。适时组织线下科普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化妆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活动期间,各乡镇所要按照旗局的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乡镇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可以在国家药监局2020年科普宣传周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乡镇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在科普宣传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保证活动的公益性。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所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5月28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报送至旗局药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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