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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560 来源:市场监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管理所、各股室、队、中心:

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综治考评工作,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案

 

2020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自治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各项工作部署,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履职尽责,继续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和整治力度,净化网络空间,切实降低传销主体和信息增量。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一、进一步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查处打击和整治力度

(一)继续强化对传统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是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继续加大对“拉人头”、骗取“入门费”,以畸形高额回报为诱饵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防止做大成形成气候,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二是传销活动屡打不绝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要紧盯重大典型案件、重大突出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打击和整治,必要时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防止传销活动的反复和蔓延。三是加大针对直销企业不以销售产品为导向,采取虚假、夸大、欺骗手段进行传销非法筹资和集资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直销企业涉传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适时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

(二)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和整治力度。一是重点打击歪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网络游戏”“投资理财”为幌子和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进行的传销违法活动。二是继续依法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的网络传销行为,特别是加大对依托互联网、平台网站、微博、微信、QQ 、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群众生活常用的社交和资金支付工具,以“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慈善扶贫”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进行涉传信息的传播、组建犯罪团伙、收取和转移传销资金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传销活动。 一是依法打击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非法集资、旅游欺诈、强制或诱导欺骗行为,协同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做好此项工作。二是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预防传销宣传教育工作,谨慎参与各种高回报投资和经营活动,防止上当受骗。三是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上当受骗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打击传销新思路新办法。 一是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各项制度,继续推动建立完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二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协商协作,联合开展案件线索线上线下梳理排查和整治行动,密切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措施衔接。

(五)加强对各类会议场所和出租房屋管理。一是协调公安机关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各类会议场所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宾馆、写字楼等外来人口集中区域和场所进行管理排查,对出租房、闲置房等传销活动易发生地点,坚持经常性开展排查,进一步挤压传销人员集聚和授课空间。二是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配合,了解掌握辖区内外来人员居住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传销活动情况,力争将传销活动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对会议场所所有者、房屋出租方法律责任宣传教育,要求其在提供出租场所时了解承租方的实际用途,签订完备的租房协议,严禁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继续推进“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

(一)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对已经认定的无传销旗要做好巩固和完善工作,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对没有达标到无传销认定标准的旗,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反思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无传销社区的标准。

(二)继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要抓好创建“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提高“无传销社区”覆盖面。积极探索“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创建“无传销网络”,净化网络空间,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三)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校园活动”创建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给青少年成长带来的严重危害,要继续针对在校学生开展 “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宣传工作,提高大学生对传销组织的防范意识。同时,联合公安局、教育局和网宣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求职群体树立正确的致富观念,避免被不实“招聘”诱骗参与传销。

三、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群众识别传销能力和防范、抵制传销意识。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要按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大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传销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效果。一是积极发动社区居委会、乡镇等基层组织,在社区街道、交通枢纽、大型商城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会同公安、教育、综治等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利用“ 3.15 ”、“月月3.15”等重要活动针对用虚假、夸大宣传方式以及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与传销的情况,着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同组织开展大型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三)充分依托多媒体,提高宣传覆盖面。要联合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利用网站、平台公众号、电台等多种信息载体,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提高打击传销宣传的覆盖面。

四、根据直销行业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加大对直销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一)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一是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和直销企业经销团队违规直销、虚假宣传、团队计酬等欺骗误导销售行为,特别是重点惩治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经销团队打着直销的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报备管理,组织开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会议报备等披露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切实规范企业业务培训、产品营销等会议行为。三是认真配合自治区工商局做好申牌扩区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认真调查核实,保证核查范围和质量的真实性,并按时上报核查情况。

(二)创新监管方法,加强对直销企业新业态的规范

要加强对直销企业新经营模式的管理和规范,不断探索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提高对直销行为的监管能力和效率。一是加强对“互联网+”、微信朋友圈销售或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等线上新型“网络直销”经营模式的正确引导和规范,防止企业借“网络直销”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或涉嫌传销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开设体验馆、线下体验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防止直销企业利用上述场所进行违规授课、违规培训或违规直销。三是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动态监管。对经营业绩增长迅速或波动较大的企业予以特别关注,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防止企业发生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强对企业经销商的监管,防止经销商违规违法。一是加强对企业经销商以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开展培训、间接发展“销售顾问”、“销售代表”等方式违规开展直销业务、为获高额利润大单购货、囤货又低价甩货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防止扰乱直销市场秩序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对退换货等售后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严格落实直销企业退换货制度,提高售后服务水平,防止因退换货问题引发消费纠纷。三是加强对经销商违规被罚企业买单问题的监管,对为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经销商掏钱买单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强对经销商的规范和管理。四是召开直销企业及经销商约谈培训会,并签订责任状,引导和规范直销企守法经营,诚信自律,促进直销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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