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玲玲疑似违规违纪问题有关情况的分析认定报告
旗委组织部:
1月22日,腾克镇召开党委会研究郭恩河村范玲玲疑似违规违纪问题。根据《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和调查取证核实结果,镇党委认定范玲玲入党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方面问题,具体属于“违规异地入党”情形。
经旗委组织部和腾克镇党委联合工作组实际调查核实,范玲玲同志存在“违规异地入党”问题情形,因范玲玲申请入党时处于实习期,在村党支部实习工作,时任村党组织书记不了解其尚未毕业情况,建议由郭恩河村党支部对范玲玲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认定,并报镇党委备案。
范玲玲入党后积极工作,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符合党员条件,可由本人申请,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