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所:
现将呼《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一)监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二)检查和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
二、检查范围
销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三、检查重点
1、经营行为规范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经营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是否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义务。
2、产品合法性检查。是否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在摸清辖区内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填写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