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浏览

关于规范莫旗地区种植苜蓿品种的通知

访问次数: 383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农牧发【2016】121号

各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工作站:

    近期,技术人员在下乡指导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的退耕还草户,自行外购苜蓿种子进行播种,没有经过技术部门把关。因苜蓿是多年生牧草,对种子休眠级要求较高,一般的品种在莫旗地区很难越。经过呼伦贝尔市和各旗市技术部门多年的反复试验,目前,市草原主管部门要求在呼伦贝尔地区只能种植“肇东紫花苜蓿”和“呼伦贝尔杂花苜蓿”两个品种。

    请各畜牧兽医站站长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向乡镇、办事处领导及广大种草户解释、宣传,特别是苜蓿示范地块必须经过技术部门审查,否则,按照《莫旗2016年-2020年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莫党发(2016)15号)要求,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不予补贴,后果自负。

 此通知

 

莫旗农牧业局

2016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