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5】12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年初旗政府工作要求,为改进和加强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全面衡量各单位全年工作实绩和承担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农牧业局下发的《站所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经1月26日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开展2014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工作成效为依据,综合考核各单位工作情况。
二、评分要求
共性指标50分、个性指标(业务工作)50分。
三、考核内容
1、共性指标考核内容包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文化建设共四个部分。
2、个性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①听取各单位2014年工作汇报。(文字版盖上公章上报,同时报电子版)
②查看相关内业档案。
③实地查看2014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查看2—3处。
④2014年各单位亮点创新工作情况。受到旗市区三级肯定和表扬的予以加分。(加总分值的10%)
⑤各单位工作受到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表彰予以加分。(加总分值的10%)
⑥全体职工民主评测: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
⑦谈话:正副站所长必谈,普通职工比例为总人数的50%以上。
⑧听取分管局长和对应业务股室的评价。
⑨各考核组将整理好的考核结果总分及考核档案报局考核办存。(①民主评价评表;②工作汇报;③表彰文件;④谈话记录;⑤分管局长和业务股室评价)
四、考核时间
1月30日——2月6日。
五、各考核组及被考核单位分组名单
六、2014年度局属单位班子考核民主评价表
七、各有关站所《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此通知
农牧业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