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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旗海航大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意见

访问次数: 326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农牧发【2014】102号

海航大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发【2007】220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巴政发【2012】16号《关于萨玛街莫旗海航大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请》内容,你合作社申请建设一个占地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养猪场,猪舍原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今年计划建猪舍310平方米。我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你合作社所建的生猪养殖场实地进行了勘察,所建养猪场位于巴彦乡萨玛街村,该区域符合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的建设要求。经请示旗政府同意海航大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请,你合作社保证养殖规模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年出栏育肥猪1000头以上。我局将随时做好监督工作,请你合作社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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