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4】96号
曙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发【2007】220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精神,按照腾政发【2013】70号《关于莫旗曙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办规模化养殖场的申请》内容,你合作社修建肉牛、奶牛养殖场占地2149.7平方米,计划建牛舍1200平方米,附属设施200平方米。我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你合作社所建的养殖场实地进行了勘察,所建养殖场位于腾克镇特莫呼珠村,该区域符合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建设要求。经请示旗政府同意曙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请,请你合作社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如果未按审批建设,该地将不作为农用设施用地。我局将随时做好监督工作。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