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4】95号
龙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发【2007】220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塔政发【2013】102号《关于塔温敖宝镇龙云种养殖合作社建猪舍的函》内容,你合作社申请建设一个占地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养猪场,我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你合作社拟建的生猪养殖场实地进行了勘察,拟建养猪场位于塔温敖宝镇富民村三组,该区域可进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的建设。经请示旗政府同意龙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请。龙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猪舍建筑面积504平方米,养殖规模年出栏育肥猪600头。如果未按审批建设,该地将不作为农用设施用地。我局将随时做好监督工作,请你合作社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