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4】12号
绿洲之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发〔2007〕220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文件精神,按照尼政发〔2014〕133号《关于申请修建养殖场占用草场建设的函》内容,你合作社申请建设一个占地6600㎡(10亩)肉羊养殖场,计划建圈舍4000㎡,附属设施400㎡,由于资金原因,2014年建圈舍2000㎡。我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你合作社所建的养殖场实地进行了勘察,所建的养殖场在尼尔基乌尔科村,该区域适宜规模养殖场的建设。经请示旗政府同意你合作社建设养殖场的申请,建设圈舍2000㎡,建设完成后年出栏育肥羊2000只以上。你合作社如未按审批建设经营,该地将不作为农用设施用地。我局将随时做好监督工作,请你合作社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