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4】100号
鼎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发【2007】220号)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精神,按照汉政发【2014】13号《关于鼎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建设项目的申请》内容,你合作社申请建设一个占地16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养殖场猪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我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合作社所建的生猪养殖场和建筑情况实地进行了勘察,所建养猪场位于汉古尔和镇东坤浅村,符合旗规模化养殖小区(场)建设要求。经请示旗政府同意鼎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申请。你合作社保证每年出栏育肥猪2500头以上,我局将随时做好监督工作。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