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4】237号
各乡镇办: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关于上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呼政办字【2014】247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办以村为单位报送退耕还草任务安排表,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控制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及重要水源地的15-25度坡耕地范围内的非基本农田。
二、请各乡镇办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划定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是否退耕,退耕后还林还是还草,由农民自己决定,经村、乡镇汇总后,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农牧业局。
三、补助政策
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
莫旗农牧业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