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计划及已分配项目资金情况,按照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二十四次党组会决定,为保证扶贫资金有效使用,按照旗政府《关于同意调整2020年上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分配和分配市本级下达资金》的批复(莫政字〔2020〕114号),需对已分配的项目资金使用的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并下达市本级资金分配项目明细。请各单位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请联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0470—4626347,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mqfpban@163.com,通讯地址:莫旗党政一号楼4019室,联系人:巩大卓。
莫旗扶贫办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