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7〕439号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中共莫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毁林毁草地块退耕核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20170030)文件要求,莫旗2016年—2020年退耕还草工程领导小组和打击毁草违法开荒专项办公室研究决定,准备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23日对全旗17个乡镇(办事处)草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草原违法案件的立案、结案、执行、归档情况及对应地块的植被恢复情况,草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情况,案件移送情况;
(二)2010—2017年上半年草原违法案件台账建立情况;
(三)草畜平衡区的监督管理情况,包括草畜平衡责任书签订情况、设立标牌草畜平衡执法检查、抽查和核查工作、案件查办等;
(四)对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 物案件查处情况;
(五)对违法征占用草原摸底及依法清理整改情况;
(六)2010—2015年破坏草原案件“回头看”整改工作,重点对未销号案件和地块进行检查和毁耢,加快整改销号进度;
(七)草原专职管护员、村级管护员巡查、管理、日志记录及发挥作用情况,是否进行年终考评及管护期总结情况。
(八)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加快推进内外业工作进展,加强档案管理,重点检查外业推进情况。
(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二、检查时间
9月11日—9月23日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档案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乡镇检查:听取总体情况汇报,查看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二)下沉检查:随机抽取1—3个地块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内容随机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案件执行情况;抽取三分之一比例的村屯考察村级草原管护员发挥作用情况。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 李久谦
成员 德志文 郑波
负责腾克镇、红彦镇、奎勒河镇、哈达阳镇、登特科镇、巴彦乡、额尔和乡、塔温敖宝镇、卧罗河办事处
第二组:组长 敖富荣
成员 范德华 鄂赟峰
负责阿尔拉镇、宝山镇、尼尔基镇、汉古尔河镇、西瓦尔图镇、杜拉尔乡、库如奇乡、坤密尔提办事处
五、乡镇(办事处)互查(9月11日—15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开展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互查,分别为哈达阳镇与红彦镇;奎勒河镇与巴彦乡;腾克镇与额尔和乡;尼尔基镇与汉古尔河镇及登特科镇;宝山镇与西瓦尔图镇;阿尔拉镇与杜拉尔乡;塔温敖宝镇与库如奇乡;卧罗河办事处与坤密尔提办事处
六、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准备材料,如实准确反映本地区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并以红头文的形式上报;
(二)各乡镇(办事处)如实提供文件材料,按检查组要求确定需要核实的地块,并以红头文的形式上报;
(三)各乡镇(办事处)互查报告于9月15日交到莫旗2016年—2020年退耕还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久谦;联系电话:13451305444
此通知
莫旗2016年—2020年退耕还草工程领导小组
莫旗打击毁草违法开荒专项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