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7〕332号
各项目乡镇(办事处):
为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更好的惠及全旗3484户退耕户,使后续产业与当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注重见效快、经济效益好,注重发展效应,形成产业发展链条,依据呼发改西开字(2015)586号《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关于莫旗2015年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请项目乡镇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需要项目乡镇明确以下几点: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莫旗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
项目总负责人:索曙辉(莫旗人民政府旗长)
后续产业项目负责人:田源山(莫旗农牧业局局长)
建设地点:14个乡镇(办事处)
建设目标:新建不低于300平方米羊舍130栋。
资金来源:退耕户自筹资金,羊舍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每平方补助200元。
羊舍结构形式:彩钢压型板房,地基钢筋砼基础梁,高出地面,圈舍宽10米,长30米,室内高3米,坐北朝南。
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运营模式
(一)运作模式:产权归退耕户所有,运作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采取集中管理、分户饲养的模式运作。即:退耕户成立合作社,由项目资金和退耕户自筹资金建设圈舍,选举代表进行管理,收益分红;二是建成后以出租的方式运营,租金协议分摊,退耕户每年受益;三是当地有养殖经验合作社经营,退耕户入股合作社,养殖效益分红。合作社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饲养品种、统一养殖技术、统一防疫、统一饲料、统一销售”。
(二)合作社代表退耕户经营管理,同时也担负自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投工投劳的监管等任务。
若不能按照以上模式实施项目的村屯的可变更为由村集体经济或养殖大户实施。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各乡镇的配合的事项
(一)按照2002年退耕户名单(在林业工作站查找),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一事一议”,对于没有建设能力和意愿的退耕户,做好自动放弃补助相关手续,要求退耕户本人签字画押并在村内公示7天以上。要求有会议记录,会议现场及公示环节均需提供图片资料,以上材料报至农牧业局,时间为8月30日前。联系人:鄂龙军 电话:180 4702 5324
(二)对存在各种原因不能全部或部分实施该项目的乡镇(办事处),要以文件的形式说明理由,报至农牧业局,时间为8月30日前,以利于全旗统筹安排该项目。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简化手续,严格规范定价,减少建设成本,建议采取价格评审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把好工程质量关,做到指导监管到位。按时向农牧业局报告工程进度,并做好项目的图片采集工作。
(四)严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选址
6.养殖场建设应当避开洪涝区域。
(五)建设工程过程要严格执行统一建筑标准
(六)严格按照养殖圈舍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达到手续完备,方可开工建设。
此函
附件:1、2015年度后续产业建设项目棚舍建设任务
2、平面图、效果图
莫旗农牧业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