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7〕562号
根据莫旗纪检委《关于<印发莫旗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莫纪发〔2017〕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从现在起至2019年底,全系统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工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扶贫路线图和时间表,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整治突出问题。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农业系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我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农牧业系统内有包扶任务的单位扶贫攻坚档案资料不规范、不齐全,贫困户收入、台账不清楚、不准确,责令整改问题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群众不知情等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未按要求实施分级管理,档案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存在相应档案、要件缺失,数据不详实,不准确,不真实,不一致等问题。
2.贫困户家庭中未设立三本账。脱贫户家中没有脱贫验收表等问题。
3.对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制定的帮扶计划和措施不精准、可操作性不高、简单应对、不符合致贫原因等问题。
4.未能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纠错,包扶人员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精准识别和退出时群众不知情等情况。
(二)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和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
(三)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问题。
1.不听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缺乏公开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项目管理资金实际用途和支出情况缺乏监管等问题。
(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驻村不发挥作用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五)整治脱贫攻坚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对相关督查、巡察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2.派驻纪检组长、单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重点是应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对发现问题处置不利、以案谋私,压案不查,及其他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做好动员培训
农牧业局成立扶贫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动员、选派、培训工作。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掌握方法,严明纪律,打造一支有责任,有担当、有能力的监督执纪干部队伍,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
(二)开展专项督查
局扶贫领导小组每半月对驻村工作督促检查一次,做到包扶村全覆盖,驻村干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扶贫工作。协助包扶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做好精准识别、确定、帮扶贫困户工作。
(三)加强监督
公开举报电话、地址、网络举报等,调动群众参与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来。
(四) 压实责任、层层追究
在涉及扶贫款项方面,扶贫干部若有触犯,严格追责,相关领导负连带责任。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驻派纪检组长、系统纪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五)发挥纪检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纪检委员在脱贫攻坚的作用,即监督人又监督事,既监督过程又监督结果。
(六)严格纪律审查
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完成扶贫工作不力的扶贫干部个人点名通报。
(七)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农牧业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源山(农牧业系统党委、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中(农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彦海(农牧业局党组成员、驻派纪检组长)
成 员:李文雨(农牧业局党组成员)
张晶波(农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义(农科中心主任)
吴耀义(农机中心主任)
李吉元(经营管理站站长)
岳晶波(纪检委员)
白春梅(纪检委员)
陈 丹(纪检委员)
朱其瑞(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人:郭宁 联系电话:3977756.
莫旗农牧业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