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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函

访问次数: 447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农科函〔2020〕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请乡镇核实后将符合推荐条件及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至莫旗农牧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农科局)。经农科局专家组实地检查,按照结果确认承担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1. 被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连续运营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机具和设备齐全,财务账目规范,规章制度章程齐全,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服务水平较高,2020年已经为小农户(原则上不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在499亩以下的农户为小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提供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被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小农牧户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面积,占比应高于60%;符合社会化服务项目要求的作业服务组织享受作业补助资金占比为70%,被服务农户享受资金占比30%。
  2. 被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链结机制,脱贫成效明显。

3.2018年度以后旗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已承担2019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申报2020年的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1. 被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意农科局制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管理协议。
  2. 每个乡镇推荐的数量不超过8个

二、申报材料内容

  1.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式文件并签署意见
  2.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扫描件
  4. 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扫描件或复印件
  5. 农业生产托管照片每页四张照片格式打印到A4相纸上,其中农机具10张,办公室、制度、场地远近景、库房各5张
  6. 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证明文件

7.2019年度财务账目10页以上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 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托管机具表
  3. 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11.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自评表

12.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

13.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统计表

  1. 质检员确认书

15.2020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协议

  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原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17.1500字以上典型经验

  1. 被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材料单独放到蓝色档案盒,由乡镇政府指派专人统一报送。无档案盒、被推荐单位单独报送不予不接收。

三、推荐截止时间

各乡镇应认真核实把关,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农科局政策法规股 股长 刘玲

联系方式:18047002143

相关材料附后

电子文件下载地址 :mqnkj123456@163.com

密码:nkj111111

此函

 

 

 

 

 

 

 

 

 

莫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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