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科函〔2020〕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请乡镇核实后将符合推荐条件及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至莫旗农牧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农科局)。经农科局专家组实地检查,按照结果确认承担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3.2018年度以后旗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已承担2019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申报2020年的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申报材料内容
7.2019年度财务账目10页以上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1.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自评表
12.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
13.2020年莫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统计表
15.2020年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协议
17.1500字以上典型经验
三、推荐截止时间
各乡镇应认真核实把关,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农科局政策法规股 股长 刘玲
联系方式:18047002143
相关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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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nkj111111
此函
莫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