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避免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造成意外事故,避免新型冠状病毒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社会危害,因此,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特更新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其管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任委员: 张玉明 院长
副主任委员:鄂 勇 副院长
组 员:刘 影 感控科主任
朱长青 总务主任(医废、污水处理负责人)
李丽萍 护理部主任
王洁美 重症医学科护士长
翟玉艳 手术室护士长
李珊珊 外二科护士长
张淑美 外一科护士长
刘海英 心内科护士长
贾艳春 神经内科护士长
迟海励 内二科护士长
高 媛 内三科护士长
于清华 血透室护士长
赵黎明 妇产科护士长
金志红 儿科护士长
王颖彬 康复科护士长
刘蔚蔚 感染科护士长
刘春艳 急诊科护士长
王学伟 检验科护士长
佟丽云 供应室护士长
孟丽娟 门诊护士长
乔 杉 胃镜室护士
张洪茹 血库主任
谷建升 耳鼻喉科主任
丁尚君 皮肤科主任
马鹏飞 口腔科主任
敖雪芹 眼科主任
吴春红 超声科主任
王 琪 发热门诊组长
庄宏明 污水处理员
王占荣 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
张 俭 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
注:以上人员名单最后一次调整于2021.3
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
2、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收集容器、建立安全的暂存设施,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检查、登记、备案。
3、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统一的指导和监督。
4、副主任委员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组成的人员负责各科室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废物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会议。
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设在感染控制科
办公室负责人:刘影 感控科主任
莫旗人民医院
2021年3月9日